退休人员劳务用工协议?

淳安律师 2025-03-1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退休人员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保护权益,如最低工资、工时限制、社会保险等。但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相关权益,并受《合同法》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 若协议明确约定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需按约定赔偿。2. 若未约定,依据《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 退休人员可自行购买商业保险以规避风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 协议可约定解除条件,如提前通知期限。2. 无约定时,双方可协商解除。3. 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4. 解除协议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解除日期和理由。

相关文章

萧山区看守所地址 象山县看守所地址 余姚市看守所地址 鹿城区看守所地址 武义县看守所地址 庆元县看守所地址 普陀区看守所地址 奉贤区看守所地址 富阳区看守所电话 慈溪市看守所电话 余姚市看守所电话 乐清市看守所电话 磐安县看守所电话 湖州市看守所电话 长兴县看守所电话 海盐县看守所电话 嵊泗县看守所电话 浦东新区看守所电话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电话 杭州滨江区律师 杭州余杭区律师 杭州临安区律师 慈溪市律师 永嘉县律师 湖州市律师 嘉善县律师 常山县律师 开化县律师 遂昌县律师